【殘疾歧視】獲聘後染疫職位被他人取替 平機會首替康復者興訟涉歧視索償7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4/21 16:07

最後更新: 2022/04/21 19:37

分享:

分享:

事主獲聘但染疫康復後被告知已被取代,平機會代表提出訴訟。(資料圖片)

25歲男子於2020年中向金融技術公司應徵業務發展經理獲聘後確診新冠肺炎,康復後獲該公司告知原定職位已被他人取替。男子今(21日)透過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,指該公司因他確診新冠肺炎而拒絕聘用他,涉違反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要求就情感及收入損入賠償7萬元,為平機會首次就涉新冠肺炎有關的殘疾歧視提出之興訟個案。

申索人蕭池銳(譯音、25歲);答辯人大通金融技術有限公司。

入禀狀指,申索人於2020年6月向答辯公司申請業務發展經理一職,經兩次面試後獲取錄。由於申索人需要交接前公司的工作,故雙方協定正式上班日期為同年9月1日。

入稟狀續指,申索人於8月12日確診新冠肺炎,同月25日通知答辯公司人事部職員確診一事,並須留院治療,但未確定出院時間。職員要求申索人出院後通知她,以協定新的上班時間。

申索人指於8月31日通知答辯公司人事部已經康復及出院,相關的隔離令亦獲撤銷。申索人雖提出希望在家休息數天才正式上班,但他亦表示已準備在原定時間,即9月1日可以履新。人事部職員稱稍後再回覆申索人,並要求申索人提交相關醫療證明,申索人應要求透過電郵呈交有關醫療證明,惟不久後獲答辯公司以電郵方式通知,業務發展經理一職已由其他人取替。

入稟狀指,答辯公司基於申索人的殘疾,即確診新冠肺炎,故意不向他提供該已成功獲取錄的職位,令申索人感到壓力及焦慮,同時亦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冠以污名。申索人其後向平機會投訴,經調解後不果,遂透過平機會入禀,要求法庭聲明答辯公司涉違反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須就情感傷害及收入損失賠償共7萬元。

平機會指,這是平機會首次將與新冠肺炎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帶到法庭。平機會把本案交予法庭處理,希望藉此提高公眾的意識,以及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是違法的,僱主不應歧視新冠肺炎康復者的求職者或僱員。

《香港經濟日報》TOPick新聞「第三屆全港小學生中文作文大賽」立即參加:https://bit.ly/3CrwGul

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 一文看清最新商場商戶優惠:https://bit.ly/3xdMkJc

HKET 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責任編輯:李榮忠、梁錦麟